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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仓库作为企业物资储存、运输的中心,对企业来说是十分重要的。仓库按不同的标准可进行不同的分类,按照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,将火灾危险性也分类出甲、乙、丙、丁、戊类仓库,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甲、乙、丙、丁、戊类仓库。
1、甲类仓库:闪点小于28℃的液体;爆炸下限小于10%的气体;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;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,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;遇酸、受热、撞击、摩擦、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,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;受撞击、摩擦或与氧化剂、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;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大于等于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。
甲类仓库判断依据:
闪点小于28℃的液体
如:己烷、戊烷,石脑油,环戊烷,二硫化碳,苯,甲苯,甲醇,乙醇,乙醚,蚁酸甲酯、醋酸甲酯、硝酸乙酯,汽油,丙酮,丙烯,酒精度为38度及以上的白酒。
爆炸下限小于10%的气体,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小于10%气体的固体物质
如:乙炔,氢,甲烷,乙烯,丙烯,丁二烯,环氧乙烷,水煤气,硫化氢,氯乙烯,液化石油气,电石,碳化铝
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如:硝化棉,硝化纤维胶片,喷漆棉,火胶棉,赛璐珞棉,黄磷
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,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
如:金属钾、钠、锂、钙、锶,氢化锂,四氢化锂铝,氢化钠
遇酸、受热、撞击、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,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
如:氯酸钾,氯酸钠,过氧化钾,过氧化钠,硝酸铵
受撞击、摩擦或与氧化剂、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
如:赤磷,五硫化二磷,三硫化二磷
2、乙类仓库:闪点大于等于28℃,但小于60℃的液体;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%的气体;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;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;助燃气体;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、纤维、闪点大于等于60℃的液体雾滴。
乙一类仓库判断依据:
闪点不小于28℃但小于60℃的液体
如:煤油,松节油,丁烯醇,异戊醇,丁醚,醋酸丁酯,硝酸戊酯,乙酰丙酮,环己胺,溶剂油,冰醋酸,樟脑油,蚁酸
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
如:硝酸铜,铬酸,亚硝酸钾,重铬酸钠,铬酸钾,硝酸,硝酸汞,硝酸钴,发烟硫酸,漂白粉
不属于甲类的易燃固体
如:硫磺,镁粉,铝粉,赛璐珞板(片),樟脑,萘,生松香,硝化纤维漆布,硝化纤维色片
乙二类仓库判断依据:
爆炸下限不小于10%的气体
如:氨气,一氧化碳
助燃气体
如:氧气,氟气
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,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
如:漆布及其制品,油布及其制品,油纸及其制品,油绸及其制品
3、丙类仓库:闪点大于等于60℃的液体;可燃固体。
丙一类仓库判断依据——闪点不小于60℃的液体
如:动物油,植物油,沥青,蜡,润滑油,机油,重油,闪点≥60℃的柴油,糖醛,白兰地成品库
丙二类仓库判断依据——可燃固体
如:化学、人造纤维及其织物,纸张,棉、毛、丝、麻及其织物,谷物,面粉,粒径大于或等于2mm的工业成型硫黄,天然橡胶及其制品,竹、木及其制品,中药材,电视机、收录机等电子产品,计算机房已录数据的磁盘储存间,冷库中的鱼、肉间
4、丁类仓库:对不燃烧物量进行加工,并正在高温或熔化形态下经常发生强辐射热、火花或火焰的出产;把气体、液体、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、液体、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、液体进行燃烧做其它用的各类尺度化厂房出产;常温下利用或加工难燃烧无量的出产。
丁类仓库判断依据——难燃物品
如:自熄性塑料及其制品,酚醛泡沫塑料及其制品,水泥刨花板
5、戊类仓库:常温下利用或加工不燃烧物量的出产。
戊类仓库判断依据——不燃烧物品
如:钢材,铝材,玻璃及其制品,搪瓷制品,陶瓷制品,不燃气体,玻璃棉,岩棉,陶瓷棉,硅酸铝纤维,矿棉,石膏及其无纸制品,水泥,石,膨胀珍珠岩
以上所有内容为同一类仓库仅储存同类火灾危险性的情况。同一仓库储存多种物品应注意:
同一座仓库/同一个防火分区尽量储存一种物品;不同物品分区域布置;会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体不允许放在一起。
“同大取大”,同一仓库或者同一防火分区内存在多种火灾危险性物质时,火灾危险性按大的确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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